“迫切需要年前拿到款项,让我把这个难关渡过去。”石狮某服装公司林经理说。受经济下行压力及下游购货方拖欠货款等影响,该公司资金回笼困难,日常生产经营压力巨大。“如果再收不回款,给工人发工资都困难,年后开工哪里还有人愿意回来?”2024年1月中旬,该公司因某购货方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335.32万元为由向福建石狮法院提起诉讼。
石狮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在了解情况后及时受理案件并联系其购货方公司,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促成纠纷以调解方式化解。从立案到该服装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0万元用时仅15天。除夕当日,承办法官致电该服装公司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林经理激动地表示:“已经收到两笔货款共130万元,工人的工资发了,公司也能良性运转,多亏你们从立案前就全程跟进、提供指导,帮了我一个大忙。”
石狮法院始终把压缩解决商事纠纷平均耗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对超9个月未结涉企诉讼案件实行“一人一案一表”督办制度,通过科学繁简分流、加大调解力度、规范案件报结、加快卷宗流转、通报指标数据等方式切实提升案件办理效率,防止涉诉企业被诉讼活动拖“瘦”、拖“垮”。
2023年以来,石狮法院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6329件,平均办理时长压降至46.7天。(林晓晖)